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贵州人口》www.gzrekou.gov.cn)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以及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规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公告公示
(五)数据统计
主要包括:人口计生统计信息等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在网上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请登陆《贵州人口》www.gzrekou.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有明确时限或已经变更的信息以外,一般网上存留时限原则上为3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 申请处理
三、监督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派驻贵州省人口计生委监察室投诉举报。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